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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红木走私,预警法律风险

时间:2019-06-14 浏览:7068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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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阳市公安局发布了一则关于“严查红木走私给我市红木产业带来的法律风险预警”的快报。
 


快报中指出,2019年以来,中国海关加大了对濒危红木走私的查禁力度,开展了一系列打击低报价格走私进口木材专项行动,并打处了一批涉嫌走私濒危木材的犯罪嫌疑人。2019年3月28日,黄埔海关缉私局开展代号为“HP2019-03”的专项行动,同步在广州、深圳、江门、东莞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查缉涉案单位19家,现场查获大批涉案木材,共立刑事案件16起,案值约5.39亿元,涉嫌偷逃税款约1926万元。2019年3月22日,上海海关查获438吨刺猬紫檀,犯罪嫌疑人以伪报品名方式,将国家限制进口的刺猬紫檀伪报为价格较低的缅茄木方料。
 

综合海关内部通报的部分案件,由此可见,红木产业经营者容易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为两类:一是在进口木材时以低报价格的方式偷逃税款;二是走私伪报品名的濒危木材。
 

东阳是全国重要的红木家具产区,各类红木木材需求巨大,但是目前部分红木家具企业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严查形势不甚了解,在红木贸易过程中稍有不慎,极易涉嫌违法犯罪被查处。其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为不清楚哪些被列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单,概念中认为非法进口大红酸枝以上档次才会涉嫌走私;一种是按照老套路出牌,对于刺猬紫檀、微凹黄檀等木材采用伪品名,拉低报价以逃避监管,偷漏税款。

 

为了让红木家具企业提高防范意识,规避法律风险,市公安局建议:

一、从事红木贸易的厂家及红木家具生产企业应尽量避免直接从国外进货,规避法律风险;

二、在国外生产开料的红木企业,要采取相应措施来防范开好的家具木料在进口环节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三、红木家具企业应及时调整经营方向,寻找可替代列入濒危保护附录Ⅱ的红木木种,或研发耗材相对节约的家具款式以减少红木用料。